我市召开推荐评选苏州市、张家港市劳动模范工作会议
信息日期: 2018/2/24 浏览次数: 1365 手机阅读和分享
我市召开推荐评选苏州市、张家港市劳动模范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陆德峰讲话
2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推荐评选苏州市、张家港市劳动模范工作会议。市总工会主席季洪良对本次两级劳模的推荐评选范围、推荐评选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陆德峰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陆崇珉主持会议。
今年我市拟推荐苏州市劳动模范29名,其中企业职工14名,企事业单位负责人3名,农民4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名;拟推荐命名张家港市劳动模范100名,其中企业职工占55%,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0%、农民占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25%。本次劳动模范评选范围是2015年以来在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职工(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农民(村书记、村主任、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事迹突出,有特殊贡献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其他人员,包括市领军型创业人才,自主创新、创业、创优明星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苏州市劳动模范原则上从张家港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和省、苏州市级条线系统先进、苏州市级技能大赛优胜者中产生;张家港市劳动模范原则上从区镇、系统(企业)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市级技能大赛优胜者和省、苏州市级条线系统先进人物中产生。
陆德峰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评选劳模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标准,把好推荐评选关;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评选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