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家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信息日期: 2023/4/8 浏览次数: 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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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区镇工会工作的需要,张家港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
1
1:03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热爱工会工作;具有相应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张家港市户籍。
2
1
1:03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
热爱工会工作;具有相应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张家港市户籍;男性。
3
1
1:03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
热爱工会工作;具有相应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张家港市户籍;女性。
4
1
1:03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热爱工会工作;具有相应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张家港市户籍。
5
1
1:03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具有相应学位。张家港市户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31日至2005年4月1日出生)。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配偶或父母为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工作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核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设简章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10:00—4月15日16:00(共8天)
(2)报名入口: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zjgzgh.org.cn,下同),报名咨询电话:0512-65221913、6522191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 - 17:00。
(3)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网络初审,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9日(周三)10:00—4月20日(周四)24:00登录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苏州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打印《笔试通知书》等,因不查询造成的后果自负。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书要求参加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报名注意事项: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专业要求对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苏州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管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苏州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七、录用和待遇
1.录用
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2.待遇
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15。
九、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223115。
张家港市总工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