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信息日期: 2018/11/26 浏览次数: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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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为维护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通过调研,我们看到虽然非公企业普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制度,仍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难题,需要依靠多方面努力,得到破解,以推动全市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企业经营者是民主管理的重要一方,他们对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水平直接关系其工作质量。就目前而言,由于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一些企业经营者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模糊认识,对民主管理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不主动,不支持,认为在非公企业中,民主管理与工会和职工关系不大,只有在国有、集体企业中可以推行。一些小微企业的业主也认为,企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生存问题,推行民主管理,有点小题大做。正是由于一些经营者不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管理与专业管理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使得这些企业民主管理或者难以推行,或者流于形式。鉴于此,我市工会组织应切实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的协作,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民主管理工作优秀企业典型事例,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经营者对民主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
其次,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
调研座谈中我们发现,相当数量的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不规范,特别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存在操作失范的情况。如有关法规规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足100人的,可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实际上一些非公企业并未达到这一最低标准。一些职工代表调离或退休后,也未及时增补。有的企业在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时,既无提案征集表,也无处理程序,工作不严肃,制度不完善。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工会干部本身素质不过硬,对民主管理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业务不熟。或者说,近年来,由于工作重点的转移,相当一些企业的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没有把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工作提上重要位置。还有的企业工会主席因为身兼数职,把大量精力都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上,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没有履行好工会主席应有的职责。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加强对现有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外,严格对企业工会领导人履职情况的考核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环,但最重要的是从源头上把好工会主席选任关,积极推进企业工会主席的专职化和专业化。
再次,要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管理积极性
通过调研和座谈,我们看到,目前非公企业职工普遍欠缺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从客观上讲,造成这一状况是由于工会没能发挥好组织、动员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从主观上讲,一些职工代表或职工存在着雇佣思想,认为自己就是为老板打工的,既无经济地位,又无政治地位,参与民主管理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而且担心说的太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丢掉饭碗。为此,工会组织应该注重有关法规的宣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让职工充分了解参与企业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充分明白积极参与管理是企业实现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引领职工与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的良好氛围,增强职工参与管理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发动职工关注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从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职工提案、“民主恳谈会”等形式,向企业经营者提出建议。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小改小革和优秀提案的激励机制。要重视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将思想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沟通能力较强的职工推荐为职工代表。要开展职工代表的业务培训,开展优秀职工代表交流活动,促进职工代表素质和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张家港市工运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