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令”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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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将全面禁止吸烟。(2018822日 新华社) 

吸烟是个人嗜好,但必须尊重不吸烟人的权利。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5 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中国男性吸烟率为 52.1%,超过一半的男性喜欢烟草吸烟者的理由是“吸烟是我天生的权利”,其实还有影视作品中对吸烟情节的渲染,烟气里的多巴胺和内啡肽传递给中枢神经系统的轻松感(麻醉感)、婴儿期吸吮需求没有充分满足而产生的生理心理依赖、社会交往中作为媒介的功能性需要等,都可能形成吸烟嗜好。不过,世界上还有大多数人不吸烟,甚至对烟草天生抗拒、厌恶,这也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所以,吸烟者在满足自身嗜好的同时,首先要顾及不吸烟者的感受。 

吸烟对自身、对环境皆有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171027日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吸烟在一类致癌物之列。人们原本每天都能吸入大量的新鲜空气;而经常吸烟的人,吸入的是被烟雾污染的有毒气体。烟叶里含有毒质烟碱,50毫克烟碱就会毒死一个成年人。吸烟很容易引起喉头炎、气管炎,肺气肿等咳嗽病,还会让男性丢失Y染色体,增加患癌风险。观察有些吸烟区域,墙壁被烟气熏成暗黄色,文件、家具都有浓厚的烟熏气味,在此经过后的衣物都有难闻的刺激性气味。 

遵守公共场所控烟规定是公民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去年5月,河南郑州的一位医生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人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该医生也因此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小区电梯是狭小的公共空间,经常有妇女、儿童、孕妇出入,也可能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吸烟所产生的有毒烟雾对居民的伤害不言而喻。然而一些吸烟者随处吸烟,明令禁止吸烟的动车组上也敢以身试法;还有的吸烟者,为了不污染自家的环境,跑到走廊、楼梯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吞云吐雾。 

“控烟令”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在执行中却遭遇尴尬,谁来执法?制法的信度和效度怎样保证?挂着听诊器的医生给候诊的家属开出一张罚单、拿着粉笔的老师勒令在校园吸烟的家长交50元罚款,这样“执法”的威慑力来自何处? 

期待相关部门集中智慧,不仅是宣传、倡导,而是要将“控烟令”落到实处,有更明确的规定,也有更认真的执法。(程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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