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仍继续工作工资能减吗?
信息日期: 2007/12/18 浏览次数: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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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元,合同期满时间是
读者:张华
张华:
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应当享有原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即月工资1500元。根据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既没有和你续签合同,但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准许你到工厂上班,那么只能视为该公司同意以原条件继续与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给你临时工的待遇是不合法的,你可以 要求该公司补偿你这段时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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