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接手机 被人追尾倒赔一万七
信息日期: 2008/3/28 浏览次数: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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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接听手机,小客车驾驶员突然减速,跟在后面的摩托车没料到,一下子撞了上去。
二十刚出头的林子程(化名)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微型普通客车,平时在本市来来往往办点事,从来没出过事,一直也就没有按规定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
同年
成玉龙受伤后,于当日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先后共花费医疗费18000多元。
同年12月底,成玉龙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林子程赔偿其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22000余元。庭审中,被告认为该事故是原告追尾撞击造成的,自己没有任何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既有事实根据,也有法律依据,认定被告负主要责任并无不当。经法官耐心释明,双方当事人遂达成上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