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信息日期: 2008/7/9 浏览次数: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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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农民工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支生力军,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 国农民工共有1.2亿,如何搞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这一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 我国农民工的参保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覆盖城镇职工,近年来才开始向农民工延伸。当前,我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参保农民工绝大多数参加 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二是实行农民工专项保障制度,在上海、成都等地为农民工建立了专项综合保障制度,包括老年补贴、工伤或意外伤害以及住院医疗三项 保障待遇。三是部分乡镇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农村社会保障。如在苏南地区和山西省等地的乡镇企业民工。
但是目前我国部分省市调查报告中显示,农民工参保水平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民工参保率普遍偏低。在五大社会保险中,除工伤保险已有相当数 量农民工参加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仍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无缘,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保险情况也很不容乐观,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 利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退保问题连连出现,部分 省市都存在农民工退保的现象。从参保到退保,农民工在社会保险面前表现的无奈与矛盾,给我国的保障体制出了一个难题;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不完善。关于农 民工的社会保险的专门规则只有地方性和政策性规定。在全国性的立法中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在现行立法中,在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规定方 面也有所区别;社会保险关系续接困难。我国社会保险管理多市级统筹运行,且每个统筹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续接。许多地方政府根 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有关对农民工保障的政策、法规。如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 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一些法规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社会保障参保率偏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粗浅的分析:
思想观念方面原因。一些思想观念客观上阻碍了农民工社保问题的解决。一是认为政府社会保障负担已经很重,无力承担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二是认为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还有农村的土地赖以保障,不必考虑他们的社保问题。
企业方面的原因。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农民工参保会增加成本,加重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竞争力,部分企业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以各种理由拒绝 参保。同时,在现行保障体制下,也有极少数企业无力参保。农民工所在单位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或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建筑、餐饮、服装等技术含量较 低的工作,不少是微利行业。存在极少数企业为他们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障金感到负担较重,参保的积极性不高的现象。
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一是不知道享有社保权利。对社保不了解,社保意识薄弱。二是不愿参保。部分农民工离开土地来到城镇的动机主要是赚钱回家改善生活,并不 想在城市居住和生活,缴纳保险费减少了现金的收入,不愿意拿钱参保。三是不敢提出参保要求。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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