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专项制定出台市级机构改革期间工会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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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单位工会组织关系,同步跟进完善相关工会工作,131日,市总工会就做好全市涉改单位工会组织调整、工会经费管理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具体措施,确保市级机构改革期间工会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平稳过渡。

组织调整规范有序。跟进调整工会组织,依照与党组织关系相一致的原则,严格工会组建程序,理顺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选优配强工会干部,依法依规同步建立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做好会员会籍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调整转接会员组织关系,同步更新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

资产管理明确统一。对于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单位工会,工会经费资产归转入单位的工会所有,同时编制“收入支出表”,重点列明法定节假日福利、生日慰问等发放情况,做好工会账户合并工作。对于撤销合并工会有独立工会账户的,妥善清理账面债权债务,编制合并时点的“资产负债表”,“往来款明细账”及说明。部分工会会员转到一个或多个工会的,会员转出单位工会需统筹协调、科学分配。强经审监管,确保工会经费收支合规合法。

劳模关系接转有序。及时做好相关单位工会在职、退休劳模信息资料移交工作,由市总工会统一安排,录入劳模先进管理系统,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和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劳模信息情况的完整性和服务管理的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