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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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总工会、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工会、双山岛旅游度假区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帮扶困难职工的职能,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今年“金秋助学”的资助对象为以下两类:

一是帮困助学对象:①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当年被本科一类、二类高等院校录取(不含民办、独立院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2.5范围内(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875/人·月,且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市在职职工家庭;②子女曾被列入市总工会帮困助学对象,目前仍在高等院校就读,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2.5倍范围内(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875/人·月,且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市在职职工家庭(被列为奖励助学对象的除外)

二是奖励助学对象:子女为品学兼优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及在读研究生,且曾被列入市总工会帮困助学活动对象,目前家庭经济仍然困难的本市在职职工家庭。

以上两类对象均不包括已列入低保或低保边缘范围的职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两种对象,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生活简朴,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愿意参加工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学会感恩、乐于感恩。

二、资助标准

今年助学活动的资助标准为:帮困助学对象应届学生原则上每生将给予3000助学金,往届学生原则上每生将给予2000助学金;奖励助学对象原则上本科生每生将给予4000元助学金,研究生每生将给予5000元助学金

三、申报程序

1.调查摸底阶段(71日—25日)。各基层工会通过调查摸底,及时了解本单位符合助学申请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学生本人情况,根据申请类型,填写好《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2),报所在区镇、系统工会。申请奖励助学的应同时附学生表现优秀的相关证明材料,调查范围包括前一批奖励助学资助对象和今年新申报的奖励助学对象两类;

2.初审建档阶段(725日—731日)。各区镇、系统工会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本地区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学生情况进行初审。要按照先建档、后资助的原则,于731前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录入全总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将基层工会上报材料及《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至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其中奖励助学对象资料于725前上报;

3.审核资助阶段(81日—815日)。市总工会将通过资料审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所报送的情况进行审核,确定今年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并于822前将助学资金发放到困难职工子女手中。各区镇、系统工会及有关基层工会于822前将《2017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助学活动小结一并报到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娅;系电话:58223913

四、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确保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同时要将调查名单与民政部门的助学名单认真核对,做到不重报、不漏报。在做好市总“金秋助学”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工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形式多样地开展好本单位、本地区的爱心助学工作,要积极拓展帮困范围,使更多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能够得到关心和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

1.《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

 (帮困助学)

2.《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

 (奖励助学)

3.《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汇总表》

 (帮困助学)

4.2017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张家港市总工会

201773

附件1

 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盖章)                                    类型:帮困助学

身份证 

月收入

身份证

 

月收入

家庭总

家庭人口 数

人均月

 

住 房

面 积 

联系电话

户口性质

是否愿意参加工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市总是否

性别

身份证号码(必填)

被录取的高等院校名称(本科)

 

 

所在单位工会(行政)意见

区镇、系统工会意见

市总工会审核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1.请详细填写表格内各项内容,并同时附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往届救助对象请在表格右上角注明“往届及救助年份”

    2.本表一式三份,本单位、区镇(系统)工会、市总工会各一份,此表务请731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附件2

  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盖章)                               类型:奖励助学

身份证 

月收入

身份证

 

月收入

家庭总

 

家庭人口 数

月人均

收 入

住 房

面 积

联系电话

户口性质

是否愿意参加工会组织的

公益活动

市总何年资助过

性别

身份证号码(必填)

所在高等院校名称及年级

联系方式

 

所在单位工会(行政)意见

区镇、系统工会意见

市总工会审核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1.请详细填写表格内各项内容,并同时附学生表现优秀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本表一式三份,本单位、区镇(系统)工会、市总工会各一份,此表务请721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附件3

张家港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帮困助学)

序号

职工

姓名

     

学生

姓名

     

     

往应届


附件4

  2017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项目

数量

01

A

2017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B)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C)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D)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E)

其中其他方面筹集(万元)

02

A

2017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D)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03

A

2017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D)

其中大专以上(人)

04

A

2017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

其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D)

大专以上(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05

A

2017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人)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06

A

全镇(系统)共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B)

其中应届毕业生(人)

其中往届毕业生(人)

07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08

A

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B)

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09

A

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

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个)

10

A

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个)

(11)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B)

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C)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元)

(12)

A

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13)

A

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次)

(14)

A

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次)

(B)

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15)

A

在本地就读的尚未签约就业的应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本地和外地生源学生)(人)

(16)

A

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注:1、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820日。

    2此表务请822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张家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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